近年来,芷江深入领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有效落实到保护文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大文化遗产特别是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坚持高位推动。芷江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成立文物安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文物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出台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明确工作机构。新组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全县文物和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及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秉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加强文物管理。芷江积极健全文物“四有”档案,为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立碑设桩。通过逐一梳理,对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共计20处立碑,并设置野外文物界桩10余处。
突出隐患整治。芷江木质结构文物保护单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为消除火灾隐患,芷江对这些文物配备了百余个灭火器及消防栓。同时,健全文物安全责任制公示牌,厘清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监管责任及所有方直接责任,做到领导不定期检查,文物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通畅,每月对全县所有文物进行安全巡查,景点文物值班每日对文物安全检查登记,并做到检查必有登记台账,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文物安全。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全面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严格“一单四制”制度,坚决筑牢安全底线,守住安全红线。县文物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对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编:明毅 汪大庆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梁志平带队调研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县应安委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安保维稳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召开
梁元和主持召开高质量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调度会
梁元和带队调研督导县城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工作
梁志平在土桥镇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梁志平督导调研“三大盛会”安保维稳与接待保障工作
梁志平带队调研督导项目建设及社会治理一体化工作
梁元和督导检查“三大盛会”重点项目建设
下载APP
分享到